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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2月22日对《豫能长垣100MW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1-28IP属地 湖北1

序号

关于2021年2月22日对《豫能长垣100MW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审批文号及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内容

1

豫能长垣100MW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

河南省长垣市

河南省凝博生态有限公司

长环辐审﹝2021﹞1号, 2021年2月22日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豫能长垣100MW风电场110千伏升压站工程,工程位于河南省长垣市樊相镇。本工程包括:

新建110kV升压站1座,主变1台,额定容量100MVA,主变及配电设备采用户外AIS布置,占地面积6800m2,站址位于樊相镇韩寨村西侧、韩屯村东侧村村通公路旁。

本工程总投资232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37%。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2、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外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3、线路靠近环保保护目标处需适当抬高架线高度,确保工程运行后附近的居民点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架空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时,适当增加导线对地距离,以保证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4、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不规划新建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5、变电站应布局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治噪声扰民。

6、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应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项目建设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治水土流失。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建设单位必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并负责解决涉环纠纷。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