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燕萍为忻州文化研究院(五台山研究院)院长;
王 卫为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主任)。
以上2人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算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9日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边靖泽为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决定免去:
胡 蕙的忻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安昊拯的忻州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润光的忻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职务;
张柱国的忻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巩文亮为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爱明为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俊全为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法兰锻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山西省杂粮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副主任(副院长);
李富生为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法兰锻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山西省杂粮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副主任(副院长);
李卫东为忻州文化研究院(五台山研究院)副院长;
闫竹叶为忻州文化研究院(五台山研究院)副院长;
潘献慧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公共卫生研究院)副主任(副院长);
石建新为市公用事业中心(市供气供热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志勇为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王雪源为市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市房屋征收中心)主任;
李建军为市下茹越水库服务中心主任;
李亚峰为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
林志果为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刘 衡为市民营企业协会秘书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接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史红波等任免职务的通知》(忻人任字〔2022〕5号),经2022年2月17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史红波为忻州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袁小波的忻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白云龙的忻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