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3年,《英王制诰》颁布,宣布设置香港殖民地。英王是香港的最高统治者,总督则是英王的全权代表,兼任驻香港三军总司令。总督权力极大,主持香港的行政机关行政局和立法机关立法局,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直接委任两局的议员。在1985年前,港督除委任立法局所有议员外,局上所讨论的一切议案或法案最终需要得到总督同意并签署才可通过。换言之,总督在所有议案上也有“最终否决权”。香港最高行政权在于总督会同行政局,而行政局与立法局有别,全部议员一直由总督所委任。两局在总督施政上,只会担任顾问及辅助角色。而总督亦为立法局及行政局主席。
除了两局议员外,总督亦有委派法官和太平绅士的权力和对政府所有公务员(除布政司、财政司、律政司和英国驻港三军司令)进行纪律行动(如罚款)甚至解除其公职。此外,总督亦有赦免囚犯(包括死囚)和免除罚款的权力。更甚的是,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所有官地属英王所有,而因为总督为英王驻港代表,所以总督有权将官地授予他人及机构(如保良局等)。
在第27任港督卫奕信(David Clive Wilson)就任以前,香港立法局根据了《代议政制绿皮书》的建议,在1985年首次引入了间接选举,以配合过渡期内的民主发展。这一次的间选,触发了港人对立法局引入直选的诉求,其中,有逾91个民间团体在1986年12月组成了民主政制促进联委会,齐声敦促港府及早在1988年落实直选。港府后来在1987年5月27日发表了《1987年代议政制发展检讨绿皮书》,就香港代议政制的发展作出检讨,并开始向市民收集民意。
不过,由于大陆方面人士和商界的反对,卫奕信最终以民意不足为理由搁置了1988年的直选。不过,虽然“八八直选”被否决,1991年的立法局选举热还是首次引入了18个直选议席,以求稳定人心。在那次的选举中,民主派在直选议席中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反映出香港市民对直选的支持。
1992年10月,末代港督彭定康发表了任内第一份施政报告,报告提及政改方案,表示即将改革立法局的选举制度,除了要“两局分家”,取消所有委任议席,并新增九个功能组别议席(新九组),使所有在职人士都有资格投票(变相使这九个议席成为直选议席),以加快香港的民主步伐。尽管受到中国中央政府的强烈反对,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仍然成功在1994年6月30日获立法局通过,并在1995年香港立法局选举中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