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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件事作文
2024-10-06 20:16

我喜欢的一件事作文(精选36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件事作文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一件事作文(精选36篇)

  我喜欢春天。我喜欢春天生机勃勃的景色,我喜欢春天明媚的阳光,我喜欢春天的鸟语花香,我还喜欢小朋友们的欢声笑语。 我喜欢夏天。我喜欢夏天的炽热,我喜欢凉爽的水姐姐轻柔的抚摸着我们的身体,我还喜欢那些美味可口的冰激凌,在夏天如果能吃上一支冰激凌就像是吃到了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我喜欢秋天。我喜欢秋天的金黄。我喜欢秋天的凉爽,我喜欢农民伯伯脸上快乐的'笑容,我喜欢那些苹果树、柿子树、桃树……上面的那一个个精致的粉红的小灯笼。 我喜欢冬天。我喜欢

  冬天那晶莹洁白的雪花,我喜欢那似玉带一样的小河,我更喜欢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小雪人。我喜欢听雨。在那静逸的夜晚,滴答滴答的响声,似谷种爆芽,似毛豆在太阳下炸开,又似一场小小的音乐会,使我安然入睡。 我还喜欢听雷,轰轰隆隆,似千军万马在奔腾,又似千百人在同时打鼓,发出山崩地裂的响声。那是在为秋天的丰收提前喝彩,春天几乎天天晚上听它,不知不觉便喜欢上了它。 我喜欢花。美丽的太阳花生命虽然只有一天,可它却把所有的美丽都奉献给了人们;孤洁的百合,不怕野草嘲笑,最终迎风绽放在山谷里;虽然有些野花不知名,但它们点缀着空旷的山谷,静静的把所有的美绽放出来……不论那些花,野花也好,百合也好,我认为它们都有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香喷喷的鸡腿我喜欢笑我喜欢书我也喜欢玩电脑,最重要的是我喜欢朋友,我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拍拍他们的肩膀。当他们回过头来,我,早已跑到了千里之外……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在我的心中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论起我喜欢做的一件事,那就是和朋友举行一场蜗牛爬行赛。还记得那次:

  我和朋友们在公园玩,捉到了三只蜗牛,我提意举行一场蜗牛爬行赛,规则如下:谁的蜗牛最先爬到终点为胜,不得用手抓或竹竿搬,谁违反规则就输。赛前,我们为自己的蜗牛,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我的蜗牛叫“爬如风”,王元凯的叫“快如闪”,曹晨钰的`叫“行如飞”。

  比赛开始了,可蜗牛就是蜗牛,那么慢,半天才走一厘米。

  我的蜗牛快到了,一分钟,两分钟,终于到了,王元凯、曹晨钰的蜗牛也慢吞吞的到了。

  我好开心!

  暑假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钓鱼了。

  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爸爸骑车带我去小河边钓鱼。到了河边,我发现那里的环境很好,我们找了个有树阴的地方坐下来。爸爸拿出鱼竿,帮我调好鱼漂和鱼线,然后我挂上鱼食,我迫不及待地把鱼钩甩到河里,我认真地看着鱼漂。五分钟过去了,鱼漂一动不动,十分钟过去了,鱼漂还是一动不动。我有点不耐烦了,就开始东张西望起来,爸爸在旁边严肃地说:“这么会儿就坚持不住了,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和坚持,要不什么也做不好。”听了爸爸的话,我想:我要像爸爸说的那样做,就一定能钓上鱼来,因为他已经钓上来两条鱼了,于是我又认真起来,不一会鱼漂动了起来,我很紧张,我心想:这一定是一条大鱼。当鱼漂使劲往下沉的.时候,我迅速把鱼竿提了起来,一条大鲫鱼上钩了,我真开心呀!

  钓鱼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它丰富了我的暑假生活,更重要的是,使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功夫不负有心人”。

  别人说到背书就头疼,而我却喜欢背书。

  每天做完作业,妈妈都会把我叫到她跟前,听我背书。背诵什么呢?哦,对了,妈妈最喜欢听我背诵《三字经》了。我清了清嗓子,摇头晃脑地背诵了起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我正背得起劲呢!瞟了一眼妈妈,咦,妈妈怎么睡着了?以前她听我背书都听得津津有味,今天怎么了?难道我背得不好听吗?于是,我带着疑问问妈妈:“妈妈,您怎么睡着了?难道是我背得不好听吗?你不爱听了吗?”妈妈马上睁开眼睛,微笑着说“傻孩子,妈妈不是睡着了,我是闭着眼睛在享受呢!这叫陶醉。”嘿嘿,妈妈准又是在夸我了,于是,我又跟妈妈讲小孩做人的道理,比如“融四岁,能让梨。”孔融四岁的时候,就能谦让;“香九龄,能温席。”东汉有个叫黄香的孩子,九岁时就知道孝敬父亲,冬天的'时候,替父亲暖被窝。妈妈高兴地说:“背书真好,还能学会做人的道理。”

  每次妈妈下班回来都要听我背书,因为一听到我背书,妈妈一天的疲劳、烦恼就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所以我喜欢背书。

  这就是我喜欢做的一件事——背书,它不仅提高我的学习成绩,还锻炼了我的记忆力。

  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喜欢在电脑上打字。

  在电脑上打字,发出清脆的声音像水滴滴在池塘里的声音,很 动听,令人心情舒畅,精神百倍。

  有的时候,我在电脑上打字会遇到一些困难:如有认不到的字 我就查字典或者是问爸爸、妈妈,我就弄懂了这个字的读音、 意思和写法,虽然影响了录入的速度,但是我掌握了这个生 字,克服了困难,但取得了成绩,心里像吃了蜜一样。《哪吒 闹海》这本书我就是通过这种办法把它全部、一字不差地录入 电脑的,我认识了很多生字,增长了许多知识,从而也大大提 高了我的'录入速度,从而为我这次参加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电 脑半决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合川市小学组录入第一名 的好成绩。

  我认为打字是提高语文成绩的一种可行的好办法,它能够使我 认识很多字,掌握很多字词的意思,但我又认识了它的不足 有:没有练习书写,我的字也写得够漂亮,还有很多字认得到 但是不会写。我决心今后在打字的同时还要加强用笔书写,以取得更好的成绩。

  人活着为了什么?我认为是为了钱,有一句俗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我最喜欢这句话,一旦攒了许多钱,就全倒入床上,慢慢数,我越数越开心,越数越年轻。

  一旦钱少了,就去小店那儿换一角钱,数个没完。回到家后把那用30元换来的一角钱玩天女散花,玩久了也不玩了,要出去花钱也挺烦,总要花上一段时间数。记得一次去小店买零食,是一个女的`。我抓出一把一毛钱给她,她数了半天没数出来,最后气得不卖我了,弄了一脸尴尬。现在我还喜欢钱,但不是一角的,是五角,因为它是金色的。最近我又喜欢上了纸币,因为它较轻。我动不动就拿起零钱去换钱,但好景不长,物价飞涨,买点儿零食钱就花光了。

  我一生中最大喜好就是攒钱,再是数钱,最后大把花钱。我这辈子就是个财迷,记得一次爸爸回来了,让我敲背,我忧郁地说:“人哪,可怜啊!钱没了,怎么办啊,上帝啊,发钱吧,我很缺钱啊!”爸爸似乎听出了什么,说:“敲十分钟,给你十元钱。”我说:“十元?”其实我很兴奋,但表现很吃惊,“二十元!”我二话不说就开始工作了,最后money到手了。

  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攒钱、数钱、花钱了。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做什么事情是什么,我会不假思索地说:“我最喜欢做饭”,那么接下来就让我给你讲一讲我做饭的经历吧!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不在家。中午了,我饿地饥肠辘辘,没办法,只好学着爸爸妈妈的样子在家里做起饭来。

  我从冰箱里拿出一块手抓饼放进锅里,然后把两个洗干净的鸡蛋打在上面,再用刀把一根又红又粗的火腿肠切得碎碎的,我左一刀右一刀的切着。切完后,便用手捧着一点一点地把它们撒到那张黄黄的鸡蛋饼上。等到鸡蛋饼快要熟的时候,我又找来平时最爱吃的老干妈,涂在鸡蛋饼上。不一会儿的功夫,麻辣鸡蛋火腿饼做好了。

  接着,我又从冰箱里拿出鸡胸脯,用刀切成细条条,把它们放进辣油里泡了一小会儿,便用筷子把它们一条一条地夹进锅里。然后,我又找来一些面包碎屑洒在上面。最后,我倒上花生油,开了火。听着锅里噼里啪啦的炸裂声,闻着迎面扑鼻而来的肉香味儿,我的心里既激动又兴奋。不一会儿,麻辣雪花鸡柳就做好了。

  我做的麻辣鸡蛋火腿和麻辣雪花鸡柳又嫩又辣,好吃极了。吃着自己亲手做的'“大餐”,我的心里是多么的骄傲啊!

  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做饭。长大以后,我还要去饭店里当大厨呢!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什么吗?那就让我告诉你们吧,我最喜欢下“大富翁”棋。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下“大富翁”棋。我俩首先分钱,然后选标志物。比赛正式开始,“我的运气真好,”我大喊了起来:“我走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爸爸问:“你买吗?”我连声答道:“当然买啦!”爸爸的运气也毫不示弱,他抽了一张机会卡,我自言自语地说:“他的运气一定差。”我注视着卡上的`字,上面写着:庆祝中国人民得2000分。唉,我的想法又泡汤了。我连忙一掷,不料,不偏不倚掷到了伊拉克。这下可惨了,伊拉克整天打仗,不把我打死才怪,我急忙说:“不买。”我急中生智,连续几个回合,得了许多钱。最终,我赢得了胜利。我的心就像久旱了的树苗喝到了春雨一样。

  我觉得这种棋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而且可以增强你的信心。

  棋子每走一步都会到一个国家。这些国家有的贫穷,有的富裕;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先进,有的落后。我最喜欢既大有强的国家,这儿可以提供最好的学习条件。我不喜欢贫穷落后的国家,因为那儿吃不到饭,更别提上学了。

  同学们,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做一件事。你们喜欢吗?

  这就是我的爱好,你喜欢吗?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爱好,而我最喜欢的呢?便是旅行了。

  我是一个热爱摄影的女生,最大的梦想便是走遍天下。

  我见过香港的夜景,海南那一片恬静的海与金灿灿的海滩,中国最美小城——雷山,让人流连忘返的.凤凰,四季如歌的昆明,繁华都是——北京。

  旅行是不开心时想做的事因为那心旷神怡的景色可以赶走一切切的烦恼与忧伤。

  但是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去旅行,因为收获的不仅仅只会是景色,记得上次去了香港,在香港无论干什么都是要排队的,香港人都十分文明,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随地吐痰,在公交车上会为老人、妇女、残障人士让座,在每次履行完之后,在回家的路上我总会问自己收获了什么?又学到了什么?这一切我所得到的知识,明白的道理,让我没一词旅行都满载而归。

  在看着我拍出来的美景,总会有一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照片打印出来,然后写下当时旅行的感受,然后放在相册里,当做记忆。

  我喜欢旅行,因为看过了美景,心就像气球一样被放飞了,那种感觉妙不可言。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是暑假里与小伙伴一起去地下停车场“冒险”。

  我们来到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里面非常黑,有一排排的汽车停在那里,还有一些黑影在动,停车场右面还有一条大狼狗,用绳子栓在柱子上。它看见了我们,就不停地“汪汪”叫着,好像在说:“快走,这里很危险!”我们又顺着一个斜坡向下走,又发现了地下停车场负二层了。我们进去看了看,里面有很多工作人员,他们发现我们,我说:“糟糕!我们完了!他们发现咱们了!”我们不进了,退了回来。

  回到了第一层,我们选出了一个小伙伴当“妖精”。我们闭上了眼睛,他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我们开始找他了。我们手扶着墙,脚踩着地,腿直打哆嗦,怕他忽然从一个角落里窜了出来。突然,一个身影从门后窜了出来,“哇”地一叫,我们吓了一大跳,撒腿就往回跑。“妖精”哈哈大笑,说:“你们都是胆小鬼!”我们一转头,这才反应过来:“妖精”就是我们的小伙伴呢!

  我们每人轮流当“妖精”,一直玩到天黑了。我们约好了,明天还来玩“冒险”。

  我一直想拥有一本书——《卓娅和舒拉的故事》。由于那天读了《国防教育》里的一部分卓娅的故事,所以这本书时常让我牵肠挂肚,搅得我魂飞魄散。

  我是多么想拥有这本书啊!现在,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去买这本书。

  那天,妈妈正要高高兴兴地出门去,我灵机一动:这是个好机会,妈妈正好心情很好,我不如……

  我跟妈妈表达了我的心意,妈妈呆了一会儿,有些不情愿地答应了。整个下午,我都怀着一颗无比激动的心等待妈妈的到来,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哐哐哐……”哦,是妈妈的脚步声,我打开门,准备迎候妈妈,就像迎接特级嘉宾一样。

  可妈妈大吃一惊,问我:“你这是怎么啦?怎么对我这么恭敬啊?”但我对妈妈的话不答不理,只管从妈妈的手里找我的书。

  洗洁精、洗衣服、牙刷……妈妈拎着的东西我都翻了一个遍,可是……

  我急切地问妈妈:“我梦寐以求的书呢?”

  不料,妈妈的话却使我差点跌一个大跟头:“对不起,我接了个电话,你叔叔找我有急事,我匆匆回来,就把买书的'事儿给忘了,那本书下次再说吧!”

  我想:妈妈呀妈妈,您怎么搞的呀?

  我的书始终没有到来,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拥有那本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件事,而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玩电脑了。

  有一次,我兴冲冲地打开电脑,我先上了QQ,然后,我打开空间里的游戏,津津有味的.玩了起来。此时此刻,外界的一切事情都与我无关,我全身心地投入到有趣的游戏中,我过五关斩六将赢了一局又一局。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如一支离了弦的箭一般,很快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妈妈做好了饭菜,喊道:“王光耀,吃饭了!”我答应了一声:“哦!”但我还是不愿离开。“吃饭了!”妈妈又喊道。我又喊道:“哦!”“吃饭了!”“哦!”我目光依然寸步不离电脑。等到我饿地肚子“咕咕”叫个不停的时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电脑:“妈,饭做好了没?”妈妈说:“饭早被我们吃光了!我喊了你好几次了,你都不来吃!”我听了,弄得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我在电脑上和同学聊天,不知不觉已经很晚了,妈妈给我倒了一杯水,我端着杯子,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咳、咳、咳!呛死我了!”原来我把水倒进了鼻子里。弄得我好半天才缓过神来。

  这就是我最喜欢做的事,爸爸妈妈叫我小电脑迷。

  我喜欢做的事多种多样,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儿是和同学下“兽棋”。

  兽棋一共有16个子儿,分红绿两队。每队有8个子儿,有狮、象、鼠、虎、狼、豹、犬、猫。它们的吃法很有意思,如狮吃虎、豹,象吃狮、虎……可小小的老鼠却能治服大象,你说怪不怪?

  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班同学下“兽棋”,我们在棋盘上摆好棋子儿,然后就开始下棋。我要的是红棋子儿,自然就我先走。我走狮,他上虎,我心里暗暗叫喜:“哈哈,拿虎吃狮,这不是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嘛,看我怎么赢你。”可当我的狮走到他的虎旁边时,他轻轻地一挪棋子儿说:“跃河。”“什么?”我吃了一惊。原来虎可以跃河,他可真是“狮”口脱险呀!

  我不服气,急忙拿大象堵虎。可我万万没想到,他的`那头大“笨”虎居然杀出一条“血路”,冲进我的兽穴,一阵狂吃,结果,第一盘我以失败而告终。

  我自然不会服输,又跟他下了一盘。这回我谨慎地下棋。只见这时,他又走出了他那只大“笨”虎。哼哼,看我的。只见我拿鼠堵河,他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冲,最后,被我杀个全军覆没。耶,我赢了!接着,我又赢了他一盘。

  下兽棋,不仅是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还可以使你增加智慧。

  这就是我的爱好,你喜欢吗?

  打从四年级开始,我便与日记结下了不解之缘,并深深地爱上了它。

  记得那年年初考试,一向金榜题名的我因考试成绩名落孙山,终日闷闷不乐,妈妈一脸慈祥地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女儿啊,别气馁,就把你心中的不快全写进日记里吧!也许你的心情会好一点儿……”说着,妈妈就把手中的一本日记本放入我手中。

  那是一本精美的浅红色日记本!我第一眼就被它吸引住了。那天晚上,我一股脑儿把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里果然舒服多了。

  从那天开始,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许多自己周围所发生的事,记下我的欢乐与悲伤。心情低落时,我把全部烦恼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情愉快时,我把所有的欢乐都浦城美丽的.乐章,攘在日记本里。

  空闲时,我总喜欢摊开日记本,找回往日生活中喜,怒,哀,乐的回忆。偶尔,看到自己往日幼稚的行为时,我不禁莞尔一笑。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往日的一切变成了我成长的宝贵经验。

  我不但从写日记中得到了不少乐趣,而且也累积了不少生活中的小故事,丰富了我写作的题材,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如今,写日记已成为我每天的“功课”之一,也是我吐露心事的唯一知己。我想,写日记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一定会继续写下去的!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那就是踢足球。”因为踢足球可以让我感到身心愉快。

  记得那是一个周末,我刚一写完作业,就迫不及待地拿着我的足球来到楼下的球场上,开始了我的“足球生活”。

  我先颠了一会儿球,又练习了一会儿射门,完成热身的任务后,我跑到楼上喊了一群小伙伴来打球赛。首先,我们先分成了两组,敌方为乙组,我方为甲组,对方有了发球权,我们有了选场地的权利。就这样,一场球战正式开始了。

  对手传给他们的中锋,中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前把球传给了在后卫前等待已久的前锋。前锋正要转身来一个华丽的射门,可我们队的守门员也不是好惹的'。他长腿一伸,球便弹射了出去,刚好被我们队的中锋截住。接着,中锋像一只灵活的豹子一样,用矫健的身体和厉害的假动作骗过了对手的前锋,将球传给了早已按耐不住的我,我用了一个简单的球技就冲破了对手的中锋,然后找了一个合适的机会踢入球门的死角,球进了!我们高兴地跳了起来,我一蹦三尺高。

  我们躺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会,我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哇!”我惊讶地叫起来,时间就像哗啦啦的水流一样迅速流失,转眼间,五个小时过去了,我气喘吁吁地跑回家中,生怕妈妈责怪我。

  足球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它使我每天都很开心。所以,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踢足球了。

  天空在晚霞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寂静,树下一位女孩正坐在地上颇有兴趣的读着一本书,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最喜欢的事——读书。

  我爱读书,我曾读到颇有趣味的《格林童话》;哲理深刻的《谁动了我的奶酪》;典故之深的《三国演义》……但是,儿时的我却从不“咬文嚼字”过。天生注定我是一个笨小孩,而且爱玩的很,从来不肯读书认字,每天只会像个男孩子一样疯疯癫癫的到处跑。但我却特别的爱听故事,每天睡觉前,我都会让爸爸给我讲上一两个故事。就这样,每天反反复复,度过了5年。到了5岁爸爸不再像以前一样宠着我了——他不再睡前给我讲故事了,于是我与书开始结缘,我和书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以至于到了密不可分的境界。就这样,我渐渐地爱上了读书。

  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格林童话》这是姑姑送给我的,我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希望有白雪公主一样的美丽容貌、青蛙王子一样的神奇遭遇;以及七个小矮人一样的充实生活……我的梦从那里开始,漂泊到大海,飞越大西洋。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13岁时,我第一次接触名著——《三国演义》那本书里所有人物都被刻画的淋漓尽致,生动万

  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群人在打篮球。他们灌篮的动作很帅,他们的球技非常厉害,让我羡慕的不得了。“我也要打篮球,我的球技也要像他们一样很厉害。”之后,我就每天拉着爸爸去小广场,好让他教我打篮球。从此,我就喜欢上了打篮球。

  刚开始,我手忙脚乱地把篮球拍来拍去,不过每一次拍到球时手都会疼。这是为什么呢?我去问爸爸,爸爸说:“因为如果球还没有上来的时候,你就拍打它的话,就会得到一个球给你的反力,这样也就拍不好球了。”

  我记住了爸爸的'话,一直都在努力地改掉这个坏习惯。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训练,我终于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了。再拍球时,我的手一点也不感到疼痛了。

  等我把球练好以后,就找来了对手,向他们发起了挑战。比赛开始了,我拍着球猛地一下把球扔到我方的球篮中。可能是我太快了,敌方还没反应过来就失去了一分,我方喜得一分。正在我方洋洋得意的时候,敌方一人立刻把球扔了过来,不过,我猛然间把他的球防住了,要不然,那一分我们先丢了去。

  最后,我们队获胜了,我既惊奇又开心:惊奇的是我竟然第一次打比赛就赢了,开心的是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从此以后,我更喜欢打篮球了。我一定要多多练习,争取把篮球打得更好!

  “家炜,快过来扫地,要打卡了。”这是打卡第一天,妈妈叫我去扫地的时候,开头的“家炜”是我的小名。

  在打卡劳动第一天的时候,我忘记了,因为我的记忆力不是很好。

  打卡每天我都得打,这是妈妈说的。总共有二十一天,而且每天都得要不一样的。

  在刚开始打卡时,我就拿起扫把,开始打扫。妈妈就让把客厅打扫一遍,这时我就高兴的答应她了。

  刚开始,我就用金黄色的扫把在大理石地板上扫来扫去,发现没扫完的地方就继续扫。因为扫不干净的地方还要重扫,还不如一口气扫的干干净净呢!

  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终于把地扫完了。就高兴对妈妈说:“妈妈,我扫完了。”妈妈一听,连忙就把头低下来,看了看我扫的地,说:“扫的很干净,通过了。”我听了听,谦虚的'说:“还有人扫的比我还干净呢。”

  可是一件事是不行的,妈妈就又给我布置了一项任务——倒垃圾。

  开始,我还不会倒垃圾,妈妈就给我演示了好几次,我仔细看了看,说:“交给我吧!”

  妈妈点点头说:“好。”

  随着妈妈的同意,我就首先把手放在垃圾桶旁边,拿起垃圾袋,把它们放在大门外,用左手把柜门拉开,再用右手把新的垃圾袋拿出来,又用左手把柜门关闭,关闭了柜门,我又跑到垃圾桶旁,把垃圾袋放进去,第一个任务就完成了。我就跑到鞋柜旁换了双鞋,把门口的垃圾丢尽了大垃圾桶。

  这次打卡活动,我学会了扫地、倒垃圾,觉得自己长大了许多,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情那就是跟我的小熊鼠一起玩耍的事情了!

  三年级刚开学,爸爸给我和弟弟买了一只公的和一只母的熊鼠,公的是弟弟的,母的是我的,它们两个生下了小乖和小乖乖,两个星期以后就去世了。小乖和小乖乖现在已经有两个月了。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它们吃饱喝足后,逗它们玩。

  我每次逗它们玩的东西都不一样。有的时候会拿一根筷子,跟它们两个进行筷子拔河比赛,它们看起来个头很小,但是力气很大的,我故意逗它们,力气稍作放松它们两个就越来越起劲,用那长长的门牙紧紧地咬住筷子使劲往笼子里拉,我稍一疏忽,它们俩就赢得了比赛,这也是我跟它们玩得最快乐的事。有的时候我故意把筷子放到笼子的上面,结果第二天一看筷子不见了,往笼子里一看,筷子静静地躺在它们的窝里,满身都是牙印被它们当作磨牙石。还有的时候我会拿白菜叶跟它们玩,我把它放到笼子上面,它们就会以惊人的.速度爬到笼子的顶面,这也是它们的绝活“飞檐走壁”,四只爪子紧紧的抓着铁网,用嘴巴全力的撕扯菜叶,快速的藏进两个腮帮的储藏室,直接松开四只爪子跳下来,钻进它们的窝里,再慢慢的吃。所以它们还有一个外号叫“小吃货”。

  每次和小熊鼠短暂的相处时刻都无比的快乐,它们俩的可爱让我深深的记在脑海里。

  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和爸爸下象棋。在象棋的世界里没有大人和小孩之分,我就像一个勇士,凭着智慧和勇气,在象棋的世界里冲冲杀杀,痛快无比。说起象棋,它是中国独有的一种棋类游戏,以变化多端,首尾呼应为特点,是人们经常娱乐的.益智游戏。

  将军!哈哈,这下看你往哪里跑!当听到这种声音,那是我和爸爸正在下象棋。我非常喜欢下象棋,几乎每天都吵着跟爸爸玩。这不,今天又和爸爸厮杀起来了。游戏一开始,我们双方都不甘示弱,你追我打,不分胜负。僵持到最后我实在没耐心了,于是开始东张西望起来,丝毫没有察觉到爸爸的棋子已经偷偷地潜入了我的军队,把我的车吃掉了,还想乘胜追击,扩大战果。还好被我及时发现,立刻发起了反击。在我精心调动下,我把爸爸的阵营打乱了,连续吃了他两员大将。哈哈!爸爸这下你输定了。我得意忘形地说。只见爸爸紧锁眉头,想着对付我的办法。但是我的?军队?在棋盘上越战越勇,相互配合,把爸爸的?军队?打得片甲不留,最后在我强大的攻势下,爸爸不得不弃子投降。哈哈,我赢了!我赢了!我欢呼起来。爸爸有点不服气,于是又一轮战斗开始了......

  自从学会了象棋,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它不但能开发我的智慧,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巧妙地运用自己的智慧就能战胜任何困难。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它或许是做自己喜欢的美食、看自己喜欢看的电影、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散步……兴趣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丰富多彩,也让平淡的生活变得有意义、有价值了。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写作。以前我总对自己的文采没信心,觉得自己的经历太简单了,写不出什么吸引人的作品,平平淡淡的生活给予我的灵感也不多,很多都是我幻想出来的。但我也很高兴可以在文字的海洋里遨游,把自己想表达的东西都写出来,把没有人知道的秘密都写在一张纸上,装在瓶子里,等自己以后老的时候,还能翻开这些文章看看自己年轻的时候发生过的事情。把这当成是以后的回忆,也看看自己未完成的理想距离现在的`自己还有多远。

  其实我很享受在电脑上写作,听着键盘发出来的声音我觉得很治愈,可以一边写作一边在网上寻找灵感。后来我找到了一个投稿的网站,既可以把自己写的东西发出去,还能收获一笔小资金,这让我充满了动力。

  我也尝试着看很多好的作品,读一读那些好的文章,它们带给我的感悟非常的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人就是在一个求知的过程中努力着,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知识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好处,比如全新的思考方式、写作的灵感、人生的哲理……

  我很感激自己对某一件事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这条路上一直探索和学习,让我收获了很多。感谢相遇,未来会更好。

  我是一个小男孩,我的兴趣很广泛,我喜欢踢足球、打乒乓球、看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书。

  刚开始可不是这样了,妈妈天天看书,还引导我看书。

  慢慢的,我后来天天都看书,而且越看越入迷,因为看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让我懂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还让我知道许多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还让我明白了许多狡猾,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动物:狡猾的狐狸、凶恶的狼、骗动物的黄鼠狼……还让我从小就见识了精彩的世界。我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的知识越来越多,我的作文也越写越好了。

  有一次,我看书有一个成语不知道什么意思,我就问妈妈,妈妈说:“你不要老问我,其实,你书房旁边有一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老师’--字典,你可以去问它呀!”

  听了妈妈的话,我三步并做两步来到书房,把这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老师”问了起来。

  一天,我看书还闹了一个笑话。这天,妈妈出去买菜,吩咐我等水开了,把热水壶拨掉电源。妈妈走了,我就拿起我最好看的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我突然闻见一股焦味,原来水早就烧开了,妈妈正好刚回来,闻到一股焦味,就问我:“是什么东西有一股焦味?”我说:“是水开了,我看书看得都入神了,热水壶的不开了,我都不记得拨,听我这一说,妈妈原谅我,说:“你这个小书迷,看得太入迷了,连开水烧开了都不知道。”

  看书给带来了许多无穷的知识,我爱看书。

  有梦最美,筑梦踏实。小时候,每个人多少都一个梦,或许它很简单,或许它不切实际,或许它很无聊,但它毕竟是个梦。长大后,人们往往因为各种因素,而将它遗忘,把它放在心中的角落,让它渐渐地枯萎,直到它消失︹ 三年级的暑假,外婆带我去一间DIY教室,那是她朋友开的,为了捧场,就叫我跟表姐一起去上课。从此,我对手作的兴趣,开始在我心中萌芽、茁壮,它也成为我心中的梦想;三不五时,我就会到书店或杂货店,买相关的材料;一回家,就开始埋头苦干,挥洒我的创意。 但是我妈妈并不喜欢我做这些小玩意,这使我的梦,开始慢慢地凋零,但我不放弃,我一点也不想放弃。接下来,只要家人不在,我就把手做材料和工具拿出来;家人一回家,就火速地藏起来,当然,纸永远包不住火,我的举动很快就被发现了,不过妈妈并没有骂我,反而说:我可以支持你,可是你一次最多做半小时,免得你的近视加深。原来,妈妈并不是反对我的.梦,只是想好好照顾我的眼睛。梦想也是一样,需要有人给予鼓励,而鼓励就像在为梦想施肥,让它更加闪亮动人,并在世界上,发光发热。 梦想在每个人的心中,是不可或缺的,但随着我们渐渐长大,梦,也渐渐被遗忘,然而我不想把梦想遗忘,希望未来,我能记住我的梦想,也希望所有人,都能清楚地记的自己的梦想,别让无情的时间,把梦想一点一滴地侵蚀殆尽。

  一天下课,我的好朋友小陆兴高采烈地向我推荐了尼奥宠物网站。她说她还用我的名字替我领养了小宠物。我本来就很喜欢小动物,所以对这个网站充满了好奇,迫不及待地想上网看看的我的小宠物们。

  放学后,我做完了作业。在我的央求下,妈妈同意让我上网了。打开电脑后,我激动地输入网址和密码,没想到忙中出错,我又认真地再输入一次。阿!两个可爱的尼奥小小宠物出现在我面前。一个是一匹脖子上挂着金牌的独角兽,它的角和羽毛都五彩缤纷,绚丽多姿,它叫天马。另外一只小宠物,看上去像一只蓝色的小毛线球,眨巴着闪亮的'大眼睛,它的名字就叫毛球。当你?喂?它们喜欢的食物时,它们会欢呼;当你?喂?它们不喜欢的食物时,它们会生气,发脾气。我来到我的尼奥屋,天马躺在一张淡蓝色的床上看书,我顿时呵呵地笑了,连天马都要学知识,真少见!小毛球则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我?喂?它的汉堡包,我高兴地想:这个小毛球该好好学学天马,多看看书亚。于是,我到?物品柜?拿了一本书给毛球,没想到毛球却不屑一顾:讨厌!我才不要读书呢!唉,小毛球可真调皮。

  时间悄悄地溜走了,我玩得不亦乐乎。我最喜欢上网玩游戏,它给我带来欢乐和好心情。不过玩游戏也要控制好时间,不能玩物丧志呀。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读书。每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后都要看一个小时的书。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后在书橱中找到了一本非常有趣、跟食物链有关的书——《神奇校车——在人体中游览》,我捧着书伏在书桌上认真地看了起来。我时而大声地朗读着,时而又托着腮在思考。有时,遇到不认识的字,我就查阅字典,并将拼音标注在书上,有时,读到了精彩的好词好句,我就用彩笔画上波浪线。读着读着,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我好似变成了主人公来到了书中,闯进了故事里,一行行的文字仿佛活了起来,都在向我招手,欢迎我踏上这段神奇的探险旅程。

  我发现我竟然来到了神奇校车上,认识了阿诺德同学、约翰同学和弗瑞丝小姐,她是一位古怪的`老师,我们坐着校车准备去博物馆,弗瑞丝小姐拿起钥匙准备发动汽车,可却按下了旁边一个奇怪的小按钮,校车突然变得很小,掉到了一块奶酪饼上,并被阿诺德当做食物吞进了口中。从这一刻起,我们开始了在一个巨大人体的消化道中的漫游。我们身临其境从胃中滑到小肠,然后经过小肠绒毛的毛细血管,进入血液循环,开始在身体的心脏、肺、大脑、肌肉等各种器官和组织中参观访问。

  叮铃铃、叮铃铃。我突然被闹钟给惊醒了,睁开双眼一看,天亮了,自言自语说:原来这是一场梦啊。我把前一天晚上做的梦告诉了爸爸妈妈。爸爸解释说:这叫日有所思,夜有所想,多读书、读好书是非常好的习惯,妈妈夸奖我说:这说明你读书很认真、非常投入,都能把书中的精彩故事背过了?听了爸爸妈妈的话,我非常高兴,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

  我爱做的事很多,爱画漫画,爱看书,爱跳舞,爱唱日语歌……然而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每天晚饭后和父母一起锻炼。

  每天晚饭后,我们一家会在小区楼下的健身区内活动。时间虽短,但趣味无穷。

  每次,总是我先去做一个用来舒展腰部的器材,可是它有个缺点就是滚轴对我来说太高了,人往后一仰,老是刻着头,痛得哇哇直叫。渐渐的,我不禁感到无聊了,于是,我开始想方设法来减少“痛苦”。我试着坐的高一点,可是头一扬,人坐了下来,滚轴又弹起来了。突然,我想到了个好主意。我反坐过来,手抓着滚轴,开始了“仰卧起坐”。这样既能练下腰,还能练腹肌能力呢!我把这项“新发明”推荐给了爸妈,让他们也试着做做。呵,效果不错!没想到这次意外发明,给家庭锻炼带来不少的快乐,爸爸妈妈也对我称赞不已,“嗯,真有创意!”

  健身区里的双人和三人器材很受我们欢迎,例如太极云手,扭腰器等,但是我们最喜欢的是三人拉杆器,那是因为我们可以一边拉着拉杆,一边聊聊天,一边呼吸着新鲜空气,感觉很惬意。每人手中握着一个拉杆,六只手臂有节奏的上下摆动着。直到有一天,古灵精怪的爸爸突然转了180度,交换了双手的拉杆,在空中划出一个个叉,我看了觉得好玩,也模仿起来,没想到效果还不错,肩膀在一次次挥动下逐渐放松了,这样我们又创造了一种新玩法。

  就这样,每天的`家庭锻炼都妙趣横生,尽管我们都流汗了,尽管我们都很累,但我们都知道:这项活动不仅锻炼了身体,还增加了家庭的亲情。啊,我喜欢这个家庭锻炼的时刻!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件事,如果没有自己喜欢的一件事,就像树上掉下来的枯枝落叶一般,失去了乐趣。当然,我不愿做枯枝落叶,我有我最喜欢的一件事,那就是——踢足球。

  踢足球看似简单,其实是一项很难的运动。一场球赛,队员中有专门踢球的.,也有专门守球的。踢足球的人很关键,他的任意一球都有可能得分;守门员的地位更重要,他能够决定是否进球。

  记得那次,我在家里看电视。妈妈对我说:“下去玩玩吧,别老看电视了,对眼睛不好。”听到这话,我就赶忙拿上我的足球,狂奔楼下。我们小区里有一个足球场,我和小伙伴们经常在那里踢足球。

  到了楼下,我看见一群小伙伴们正向我挥手,我迅速跑了过去,加入了他们的球赛。

  第一场比赛开始了,我的任务是踢球。敌方刚一发球,就被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抢夺过来。接着,我左右闪躲让想抢我球的敌方无计可施。我左一下右一下地踢着、跑着,左右腿一横跳,便来到了球门旁。我斜着一踢,轻松进球!

  第二场开始了,敌方接到球,他们配合着来到球门。我穷追不舍,可最终还是没抢来球。这一局,我方失败了。

  中场休息,我满头大汗,喝了很多的水,现在的比分是一比一。

  下半场开始了,这次,我变成了守门员。我站在球门旁,看着伙伴们在激烈地踢着,一会儿接近敌方的球门,一会儿又接近我方的球门。当球落到敌方手中之时,敌方球员对着球门踢了一球。我见球来了,立马开启防护状态,一把接住球,并传给了队友。队友一踢,球就进了我方球门。一场惊心动魄的足球比赛结束了,我方胜利了,我们为胜利而疯狂地欢呼着。

  这真是一场难忘的足球赛啊!通过这次比赛,我更加喜欢踢足球了。

  “有梦最美,筑梦踏实。”小时候,每个人多少都一个梦,或许它很简单,或许它不切实际,或许它很无聊,但它毕竟是个梦。长大后,人们往往因为各种因素,而将它遗忘,把它放在心中的角落,让它渐渐地枯萎,直到它消失……

  三年级的暑假,外婆带我去一间DIY教室,那是她朋友开的,为了捧场,就叫我跟表姐一起去上课。从此,我对手作的兴趣,开始在我心中萌芽、茁壮,它也成为我心中的梦想;三不五时,我就会到书店或杂货店,买相关的材料;一回家,就开始埋头苦干,挥洒我的创意。

  但是我妈妈并不喜欢我做这些小玩意,这使我的梦,开始慢慢地凋零,但我不放弃,我一点也不想放弃。接下来,只要家人不在,我就把手做材料和工具拿出来;家人一回家,就火速地藏起来,当然,纸永远包不住火,我的举动很快就被发现了,不过妈妈并没有骂我,反而说:“我可以支持你,可是你一次最多做半小时,免得你的近视加深。”原来,妈妈并不是反对我的'梦,只是想好好照顾我的眼睛。这句话,就彷彿在植物上施肥,让枯萎的梦想,再次地茁壮;而且,我相信,它以后一定不会再次凋零。

  若想要让植物更加茁壮,就必须给它最完善的照顾;梦想也是一样,需要有人给予鼓励,而鼓励就像在为梦想施肥,让它更加闪亮动人,并在世界上,发光发热。

  梦想在每个人的心中,是不可或缺的,但随着我们渐渐长大,梦,也渐渐被遗忘,然而我不想把梦想遗忘,希望未来,我能记住我的梦想,也希望所有人,都能清楚地记的自己的梦想,别让无情的时间,把梦想一点一滴地侵蚀殆尽。

  我不但喜欢书法,而且喜欢看书,但它们远远比不上我对下棋的痴迷,因为下棋会给我带来许多胜利的喜悦和欢乐。

  在每周的第二课堂上,我总会和几个同学聚在一起,高高兴兴的下象棋,我们一个一个的比,结果都被我一一轻而易举的击败,他们显得十分沮丧,有时就联合起来打我一个,但我也没有丝毫惧怕的意思,因为我知道:人多嘴杂,主意也不正,打起来易如反掌,更何况他们还是一群乌合之众。于是我们就开始了,我先上了个象,到他们时,其中一个说:“快,先上士!”另一个说:“不对,先开马道。”“不对。”又一个说。一时间,你一言,我一语,使对方举棋不定,不知道孰是孰非,只好糊里糊涂的走一步,我的心中默默高兴:这一次求我一定稳坐钓鱼台,因为,他们第一步就漏了馅儿,如果一直这么下去,他们一定全军覆没。果然不出我所料,还没有多长时间,他们居然被我杀的丢盔弃甲,哈哈!这下可真成光杆司令了。

  最令我难忘的是那一天,老师要和我比下棋,让我有点畏惧和五色无主的样子,是因为老师毕竟比我年长,下棋的时间肯定比我长。“我一定要赢老师。”我心中有一个声音在给自己默默的`加油,于是,我使出浑身解数与老师对战。最后,我侥幸赢了老师。

  班上同学经常称赞我道:“你真厉害,那天,你与咱们班下棋下的好的同学比赛下棋,大败他们,你又独占鳌头,后来,又赢了老师,可以成为咱们班的棋王了。”我听了这话,心中甜滋滋的,由此滋生了一种对我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梦幻和理想。

  每当我把他们打的落花流水,我就觉得十分的快乐;每当他们夸奖我时,我觉得格外的骄傲。此时此刻,我心中油然而生了一个目标―将来要在全市当个棋艺最好的。

  我喜欢做的一件事

  我喜欢欣赏小镇的晨景,它是富有生命力的;看着小镇晨景,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每当太阳从海平面的那一端懒洋洋地爬起来时,就又为我们揭开了一天的序幕。“一日之计在于晨”。谁想浪费这段光阴呢?谁又愿意成为时间下的失败者呢?

  每天早晨,我都有机会享受到小镇的一切气氛,有机会看到小镇上的一切情景。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总觉得一切都似乎由于昨夜的静寂而更加清新,也因为今日的忙碌而开始奔波。

  面包店里散出阵阵面粉香,使人不由得摸摸肚子,要不是我已经吃饱,我还真想马上冲进去买个热腾腾的面包,把它当做宝贝看待,光瞧,好像也就暖了我的心,填了我的肚。

  一路上有许多小贩,有的`卖豆浆烧饼;有的卖面食;有的卖稀饭,虽然他们赚的是小钱,但是他们的精神,我却很敬佩。往往天还没亮,他们就起来料理,天又这么冷,我还真有些心痛哩!他们的勤劳,为整个早晨,带来一股新的力量。

  “五一”放假,我心血来潮,想去看看没有多少节日气氛的小镇是怎么样的。那天,我起了个大早,四点半就下了楼,要去小镇的公园看看。一路上,稀疏几人,我得意得不得了,心想:我是一只早起的鸟儿了。没想到,到了公园,眼前的景象令我大吃一惊,整个公园,竟挤满了人,像开运动会一样热闹。男女老少,有的舞剑;有的跳舞;还有一群小孩子在那儿嬉戏,有的……,我,一只早起的鸟,啊,简直是只无知的笨鸟嘛!

  晨光序曲,是新鲜的出击,谁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的事物?有了它的照耀,世界才更显得明亮,人们才更充满活跃的生气,我们怎能轻易地在被窝中,就任时光白白溜走呢?

  欣赏小镇晨景,给我增长了生活的知识,也是我最喜欢去做的一件事。

  我喜欢春天。我喜欢春天生机勃勃的景色,我喜欢春天明媚的阳光,我喜欢春天的鸟语花香,我还喜欢小朋友们的欢声笑语。 我喜欢夏天。我喜欢夏天的炽热,我喜欢凉爽的水姐姐轻柔的抚摸着我们的身体,我还喜欢那些美味可口的冰激凌,在夏天如果能吃上一支冰激凌就像是吃到了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我喜欢秋天。我喜欢秋天的金黄。我喜欢秋天的凉爽,我喜欢农民伯伯脸上快乐的笑容,我喜欢那些苹果树、柿子树、桃树……上面的那一个个精致的粉红的小灯笼。 我喜欢冬天。我喜欢

  冬天那晶莹洁白的雪花,我喜欢那似玉带一样的小河,我更喜欢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小雪人。我喜欢听雨。在那静逸的夜晚,滴答滴答的响声,似谷种爆芽,似毛豆在太阳下炸开,又似一场小小的音乐会,使我安然入睡。 我还喜欢听雷,轰轰隆隆,似千军万马在奔腾,又似千百人在同时打鼓,发出山崩地裂的响声。那是在为秋天的丰收提前喝彩,春天几乎天天晚上听它,不知不觉便喜欢上了它。 我喜欢花。美丽的太阳花生命虽然只有一天,可它却把所有的美丽都奉献给了人们;孤洁的.百合,不怕野草嘲笑,最终迎风绽放在山谷里;虽然有些野花不知名,但它们点缀着空旷的山谷,静静的把所有的美绽放出来……不论那些花,野花也好,百合也好,我认为它们都有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香喷喷的鸡腿我喜欢笑我喜欢书我也喜欢玩电脑,最重要的是我喜欢朋友,我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拍拍他们的肩膀。当他们回过头来,我,早已跑到了千里之外……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在我的心中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跳舞,唱歌,画画,跳绳,看书,看电视……但它们都不是我最喜欢的,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是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爸爸妈妈不在家,正要掏出书包里的书本去写作业。突然,我看见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做《西游记》。翻开书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许许多多的插画。那些插画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放下了一颗准备去写作业的心,端端正正地坐在我的书桌旁,津津有味地、虔诚地读起这本书来。

  刚开始,我还读不懂一些故事,经过一个多小时地磨练,我慢慢地读懂了。我看着书,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仿佛都来到了我的面前。我看到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场面,真是大快人心。当孙悟空战胜妖魔,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时,我激动得不得了;当唐僧不顾师生情要赶走犯了大忌的孙悟空时,我也跟着难过起来,正偷偷地抹着眼泪。我看了下时间,“哎呀,时光老人真不留情,我还没看够呢!就已经八点了”我愤愤的'自言自语道。

  半个小时后,不知什么时候回到家的爸爸妈妈在厨房里大声地喊我出来吃饭,可不论他们怎样大喊,我还是无动于衷。因为那时的我,根本就舍不得放下那本令我如此着迷的书。又过了一会儿,我的眼睛有点累了,于是就走出房间看了看,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表,竟然12点了。看见桌子上剩的饭菜,我并没有胃口,只想读书,但是时间不早了,我只好去睡觉了。

  到了明天,老师要收作业了,我这才想起来作业没写。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我心想“完了!完了!老师要叫家长了”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老师并没有惩罚我的意思,只是略带严肃地对我说:“读书是一种乐趣,但是你要有限量的读。”听着老师的话,我羞愧地低下了头。

  是啊,我最喜爱读书。即使有些时候,因为读书,我会遇到一些小麻烦,但这并不不妨碍我喜欢读书。并且,我会一直读下去,一直喜欢下去……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游。

  自小我就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会了更多文字,自然便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几十本书,每天放学后,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地吮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词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以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体会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班级恰好进行语文考试,作文题目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会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那是一次发生在暑假的事情。

  一天中午,艳阳高照,日光像顶活伞撑在人们的头上,风像从火炉里扇出来的,热腾腾的,刮在人身上,热辣辣地灼人。连动物也热得受不了。瞧,鸡耷拉着翅膀,狗吐着舌头,知了趴在树干上,无聊地叫着:“知了,知了。”我决定叫爸爸去教我学游泳,爸爸答应了。

  在路上,我们被晒得满头大汗,一个个像刚从烤炉里拿出来的烤鸭一样,浑身冒热气。可我却毫不在乎,心里只想游泳。

  到了游泳池,我看见有许多大人,小朋友在游泳,他们想快活的鱼儿,自由自在地游着。我见了,心想:哦,原来游泳这么简单啊,肯定不要十分钟我就学会了,真是小菜一碟。于是,我戴上游泳圈,得意洋洋地走去。可谁知刚到游泳池边上,我就心慌了,心怦怦直跳,像揣了只小兔子一样,脚也不听使唤了,到处乱走。我想:这是什么原因啊,真是倒霉透了。我回头看看爸爸,他的眼睛里充满了鼓励的目光,那样子好像在说:“别怕,勇敢点儿,不会有危险地。”我咬紧牙关,鼓足勇气,一点害怕了,脚使劲地瞪着水,手直拍着那令我讨厌的'水,不过一会儿,我就成了一只地地道道的“落汤鸡”了。我生气极了,没精打采地上了岸。“哼,还学什么游泳啊,人都成落汤鸡了,干脆不学了!”我小声地嘀咕道。没想到这话被爸爸听见了,他用严厉的目光看着我,对我说:“做事要有耐心,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那样是不会成功的。来,我教你游泳。”

  我跟着爸爸来到了游泳池里,爸爸先教我双手应该合拢再打开,向两边伸展把水划开,接着他又教我,脚应该用力地蹬水,但不要太使劲了。我明白了这些要领后,准备重新开始第二次的练习。

  起初,我还是不怎么会,一不小心呛了几口水,可我并没有灰心,一直坚持游泳。慢慢地,我越来越熟练了,后来速度竟然越来越快了。我欣喜若狂,几乎快跳起来了,我决定永远记住爸爸的话。

  这件事真让我难忘,它成了我喜欢的一件事。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做什么事情是什么,我会不假思索地说:“我最喜欢做饭”,那么接下来就让我给你讲一讲我做饭的经历吧!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不在家。中午了,我饿地饥肠辘辘,没办法,只好学着爸爸妈妈的样子在家里做起饭来。

  我从冰箱里拿出一块手抓饼放进锅里,然后把两个洗干净的鸡蛋打在上面,再用刀把一根又红又粗的火腿肠切得碎碎的,我左一刀右一刀的切着。切完后,便用手捧着一点一点地把它们撒到那张黄黄的鸡蛋饼上。等到鸡蛋饼快要熟的时候,我又找来平时最爱吃的老干妈,涂在鸡蛋饼上。不一会儿的功夫,麻辣鸡蛋火腿饼做好了。

  接着,我又从冰箱里拿出鸡胸脯,用刀切成细条条,把它们放进辣油里泡了一小会儿,便用筷子把它们一条一条地夹进锅里。然后,我又找来一些面包碎屑洒在上面。最后,我倒上花生油,开了火。听着锅里噼里啪啦的炸裂声,闻着迎面扑鼻而来的肉香味儿,我的心里既激动又兴奋。不一会儿,麻辣雪花鸡柳就做好了。

  我做的麻辣鸡蛋火腿和麻辣雪花鸡柳又嫩又辣,好吃极了。吃着自己亲手做的“大餐”,我的.心里是多么的骄傲啊!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做饭。长大以后,我还要去饭店里当大厨呢!

  有的人喜欢打球,有的人喜欢玩电脑,还有的人喜欢玩游戏,而我喜欢看书。

  我是一个小书虫,所有书堆出来,像小山那么高,每个星期六,我都要去书城搜刮一些好书来,在家里常常看到我“啃书”的模样:有时候托着个下巴趴在地上看书,有时候躺在床上看书,有时候坐在电脑旁看书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我验证了,当我不会一个字时,字典总来帮忙,当我不会一道题时,指导书总来帮忙,当我对一个现象迷惑不解时,十万个为什么来给我解答。我爱看书,书给我带来无穷的知识,同学们,学我吧,看书真的很有趣!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件事,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你们知道吗?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当然是看书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假。书就是知识,看书的人,就像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还能安抚我疲倦的心灵,我喜欢在书海中小憩……然而我的妈妈,常常打扰我看书。我看书,还闹出不少笑话呢!就让我给你讲一讲吧!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查理九世》全套。我立刻兴奋地看了起来,随着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我的心也跟着泛起阵阵波澜。如:我看到墨多多被骗入鬼宅,我立刻想钻进书里,把那个人给揍死;当我看到DODO探险队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破解了墨多多的爷爷之谜时,我激动地又叫又跳;还有,当我看到剧情的高潮时,弟弟突然走过来,非要让我陪他玩,我不但没有理会他,而且还把他推开了。他没站稳,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这次他彻底发火了,拿起苍蝇拍就往我身上胡乱打。可是,我居然没有感觉到疼。

  还有更好笑的一件事情:那一次,妈妈给我买了《笑猫日记》全套。我大约看了6个多小时就吃饭了。到吃饭的时候,妈妈看见我还在看书,就把我的那一套书全抢走了。一看书没有了,我哭着喊着,满地打滚。妈妈最终因为受不了我的软磨硬泡,把书还给了我。吃饭时,妈妈把一大碗小米粥放在我的.旁边,只见,我竟然一下子把书放在了小米汤里。见状,在一旁的家人们笑得前仰后翻得。我居然不慌不忙地把书从汤里拿出来,又拿起一块面包,吃着面包,看起书来。这就是我看书中发生的趣事。

  我最喜欢看书,因为我深知:书,是获得知识获得智慧的金钥匙,是通往幸福生活的大门。读书,让我快乐,使我充实。书,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是能够陪伴我一生的最忠实的朋友。

  小朋友们,你们喜欢读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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