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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安排
2024-10-07 00:50

“shmg001”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安排,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安排,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安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类别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全国统一考试日期11月4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从20起的两个变化: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34号)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课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目: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201A、202A的.合格考生,面试时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的合格考生,面试仅限于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各试点省份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试。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教师资格证的思想品德条件

首先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责任与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二、考教师资格证的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考教师资格证的教育能力条件

考生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老师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仅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还要按照不同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道德人格、探索精神和学习能力,充分发挥出学生的特长和潜力。

四、考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条件

考取教师资格证需要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水平,师范专业毕业的考生参加过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考试,非师范专业毕业的考生则必须要参加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达到考试成绩合格。

五、考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要求普通话至少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特别注意一点:考生在申报语文学科时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申报其他学科则只需要二级乙等以上。

六、考教师资格证的身心素质条件

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达到合格。

七、考教师资格的户籍条件

考生的户籍或人事档案必须在当地才可以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如果二者一个都没有则必须要返回户籍所在地方可报名。

八、考教师资格证对在校学生的条件

在校生报考教师资格证仅限毕业年级学生,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本科大三学生还不具备报考条件。只有毕业生或者毕业之后才可以考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报考,毕业之后就必须得在社会指定的机构报考了。

长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今年上半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了。今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仍分为中学(含中专)和小学(含幼儿园)两个层次,采用省里统一命题、制卷和评卷,长沙市负责报名和组考的方式。报名时间:2月20日-28日。

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月20日-28日,到长沙教育学院(河西望月湖月桂街39号)办理报考手续。

考试安排:

3月21日上午9:00-11:00 《教育学》(闭卷)

3月21日下午2:00-0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5月15日-17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长沙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长沙教育学院0731-8615735

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179号)要求,现将20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年12月10日—12日16:30;

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0日—13日15:00;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2月10日—13日,每天8:30—11:30,14:00—16:30;其中13日截止到15: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24:00;

考试时间:1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2020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如实填写《2020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

(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

四、报名及审核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网上审核。

除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师范毕业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外,其他考生的报考信息均可通过网上审核完成。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陆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审核。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下列类别的考生须持规定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报名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天津市居住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2.幼儿师范毕业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天津市居住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原件。

3.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天津市居住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原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四)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

(五)准考证打印。

201月4日—10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执行。

六、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四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请携带规定的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年3月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九、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十、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十一、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本人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为确保报考资格审核的准确性,凡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四)20下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五)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六)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

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一览

最新消息:山东省上半年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已发布,山东为统考省份,详情请见公告。山东教师资格国考笔试时间为3月17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四川暂定一年一次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四川公告。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月16日―19日16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考区确认:1月17日―20日16时,按要求为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办理网上确认。网上缴费:通过考区确认的考生于1月21日16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条件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辖区内的中国公民。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3.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4.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5.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各相关区县教育局: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以下简称《考试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2〕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其中,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的相关规定,取消对乙肝项目的检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3.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户籍条件。社会人员应为西安市户籍(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非师范教育类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陕西生源,虽非陕西生源,但已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部门签章)的在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参加考试。

(五)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届毕业生。取得本科学历的在读研究生,应以本科学历申请报名。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基本原则是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

三、考试项目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为省教育厅规定用书(见附件)。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考试组织

全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筹管理,分步实施。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由省教育厅统一命制试题、统一时间考试,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负责考务, 5月下旬,考生和认定机构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具备防伪标识的成绩单。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制定方案,相关区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和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分别组织实施。

五、考试程序

(一)审查报名

社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工作分为先网上注册信息、后现场资格审查两个环节进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报名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1. 网上注册信息

申请人员登陆西安教育网、西安市招生考试网、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入“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自行打印《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印章)。

时间:3月7日-11日24时前

网址: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西安教育网(www.xaedu.sn.cn)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xaedu.gov.cn)

2. 现场资格审查

申请人员必须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后,方可按以下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履行报名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⑴ 时间:3月10日-14日。

⑵ 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联系电话:029-87274558。

⑶ 现场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⑷ 收取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

(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1.根据《考试办法》,对不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进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和考试,培训和考务工作由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承担,具体事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另行通知。

2. 考试时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5日(星期六)全天,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体检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以及免试人员,到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等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实行网报,考生在省厅秋季开网后,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注册,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

2.专业技能考试前,缴纳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

3.考试时间:2012年7月中下旬。

六、证书发放

符合申报条件有关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体检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经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通过,报省教育厅、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编号,核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11〕60号文件执行。其中,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按25元/人?科收取;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按120元/人收取。

八、有关事项

(一)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和相关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作好社会考生和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属地各高等学校,牵头做好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报名、培训及考试等相关工作。

(二)请各普通高等学校把此项工作与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结合起来,落实专门机构与人员,积极主动做好本校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培训与考试等相关工作。

(三)广大社会人员和毕业生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读国家和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法律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把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为获取教师资格、从事教师职业的前提条件和唯一途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以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中提交申请,参加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应按规定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并确保学用一致。

(四)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以申请人提交的.正式毕业证书为依据。学历问题出现异议的,以教育行政部门解释为准;毕业证真伪有异议的,应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专业划分有异议的,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党校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除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专科毕业后获取硕(博)士学位者,如不能证明其具备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不能作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必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肄业证书(证明)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条件。

(五)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2]7号文件规定,从今年起,首次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者不再适用免试政策。

(六)获得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初等教育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者,只能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小学及其以下教师资格种类与任教学科,申请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种类,应按规定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七)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其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做好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是把好教师入口质量关,确保教师队伍素质的关键。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各区县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到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职责,把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抓实、抓好。严禁任意放宽条件和借机乱收费。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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