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裂,2023年刷到这样的热搜,整个人都麻了。
一问:生而不养?
有人说:这女孩的悲剧,其实是从亲生父母把女孩送走的那一刻,开始的……
据孙先生自辩,2005年妻子意外怀孕,由于家庭困难决定将女儿送养。“2005年的时候我在县城上班,单位不太好,发不起工资,我家属没有工作,另外我有对双胞胎孩子。当时没有想要这个孩子,但是当时意外怀孕了,我家属说给她个生命吧,她说周边送养的孩子特别多。”
二问:养而不爱?
还是说,觉得把小丹接回家,也是累赘?
三问:“阴婚”获利?
小丹生父表示,自己试图接受小丹的死亡事实,但在发现女儿被以六万六价格配阴婚后,坚持要追究养父母的法律责任。
这里插播一个关于阴婚的“正经知识”:
阴婚,又称为冥婚,是先秦时期开始流行的一种陋习。
在民间的说法中,家族坟墓中若是有孤坟,就可能会使得亡魂不宁,危害后人,所以年轻的未婚男女因故离世后,要找个异性合葬。
《周礼·地官·媒氏》云:“禁迁葬者与嫁殤者。”说明当时的儒家思想也认为配阴婚这种行为是十分荒诞无理的。
2020年,山西省晋中市从事丧葬服务行业的郭海(化名)曾告诉健康时报记者,“男性尸体不值钱,配阴婚一般都是女的给男的配。在城郊的坟场里,时常能够看到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冥婚仪式。”
促成阴婚的中介又被称为“鬼媒人”,他们通过阴婚来赚取媒婆钱,甚至比给活人说媒还赚得多。
通常来说,年轻的男女之间配阴婚,所需要的彩礼会很高,遇上面容姣好的少男少女们,花费几十万也是常有的事情。
为了便于理解,这里跟大家普个法:
《刑法》中的侮辱尸体罪,主要指奸尸,分尸,盗卖尸体等。配阴婚一种是火化后装骨灰盒合葬,一种是给尸体稍微化妆一下,裹上衣服合葬。从形式上不属于《刑法》规定的侮辱尸体罪,但是盗窃盗卖配阴婚算。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翔教曾在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律在遏制“配阴婚”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尽管在司法实践中,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经营尸体可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责,但理论上仍存在一定争议。
四问:真实目的?
目前,小丹生父决定按照法律流程讨说法,提起诉讼,要求先确认收养协议无效。
有人生而不养,有人养而不善;有人卖,有人买……在“全员恶人”自证“清白无辜”的讲述里,小丹的感受已无可考证。
生前没人好好对她,死后还要榨干最后的价值。
社会在发展,文明在进步,为何女性活着死了都要“婚配”?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到2020年,至少有80起与“冥婚”相关的案件,甚至为偷盗尸体、为卖尸获利而杀人。
2013年6月,陕西农民丁某等9人预谋将陈某捂死后卖给山西一户人家配阴婚,后来陈某被推进太平间时被管理员发现尚未身亡。
2015年3月,山西省常兴平杀害9岁外甥女后为其办“冥婚”,并获利1.4万元。
2016 年底,一位聋哑且智力障碍的女性被喂了足以致死的强力镇静剂,幸而在埋葬过程中恢复了知觉,大力敲打棺木内壁,吓到了买家全家。
……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人类学研究所副教授邓国基、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博士王昕等人在《阴婚为何还有市场——来自社会人类学的考察》中提到,“中国人相信鬼魂跟活人一样有强烈的情感需求,如果活人想过平安健康的生活,我们就不能忽略鬼魂对于情感安慰的诉求。只要中国人还是认为亲属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阴婚那非现代的阴影就会缠绕中国的现代性。”
阴婚的陋习是“表”,女孩隐秘的困境是“里”。
不久前,有一个热门词条#重度抑郁女生被医生建议断亲#,在该词条下,许多人讲述着自己的经历,他们有的不愿忍受家族里没有边界的催婚,有的不堪父母的打压攀比,选择独自重新面对人生,甚至与父母断绝来往。这些选择背后,隐藏着更复杂的原生家庭困境。断亲至少比放弃生命勇敢。
生而为女,你且修身,你且渡人,你且如水,居恶渊而为善,无尤也。
文:李鳗亿
编辑:彭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