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
在近期组织食品安全抽检的
15大类食品981批次样品中
检出5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
一起来看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糕点、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5大类食品98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水产制品等5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市白蒲镇文昌农贸市场崔建兵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宿迁市宿城区八金面馆使用的小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李喜莲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常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岛国新利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京极家凉拌海蜇丝(柠檬酸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徐州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赵小堂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连云港市海州区淮海社区海林兰州拉面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扬州市高邮市周路兰蔬菜零售点销售的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南通市如皋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金鲳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南京市江宁区粥粉面小吃店使用的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无锡市江阴市西郊建国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橙,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宿迁市宿豫区张先峰食品店销售的雪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镇江家世界万方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四牌楼连锁店销售的鳊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常州市武进区洛阳穆香源拉面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徐州市邳州市欢乐买农产品批发市场戚廷博销售的葱,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盐城市阜宁县罗桥镇小苏北农特产店在抖音(网店)销售的标称阜宁县罗桥阜香园糕点厂生产的阜宁大糕(熟粉类糕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融盛店销售的黑猪前腿肉,恩诺沙星和地塞米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淮安市中山门智慧农贸市场(陆彭芳)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和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氧乐果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氧乐果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致使上市销售时毒死蜱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同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了
关于5批次
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 第17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00批次样品,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物问题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茂林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立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湘蓉麻辣花生,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
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连锁超市探沂店销售的、标称山东丰之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济宁市三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营养鸡蛋小面条(挂面),其中维生素B1、维生素B2、铁、锌、钙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
京东融艺健康食品店(经营者为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融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鸣动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领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参锌镁硒片,其中维生素B1、维生素B2、硒、镁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锌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
天猫冠中医滋补养生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北省武汉时光美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瑞康食品研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免疫球蛋白?(运动营养食品 耐力类),其中维生素B12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维生素B1、维生素B2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
湖北省武汉芯果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开永旺梦乐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新食代布丁(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南京优乐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左旋肉碱黑咖啡饮,其中左旋肉碱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5月31日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编辑: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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